EB-5 适合哪些客户?
典型适用人群包括(不限于):
具有一定资产、希望通过投资方式全家获得美国绿卡的高净值人士
原本考虑通过 EB-1A、NIW 等途径移民,但希望多一条“资本+ 居留”路径的人
有意在美国开办企业、参与项目开发、子女教育规划等的家庭
已有美国签证身份(如 F-1、H-1B 等),希望通过投资移民加快拿绿卡进程的申请人
重要提示: EB-5 是“移民 + 投资”的结合:
EB-5 的基本法律要求
1. 投资金额要求
2. 就业创造要求
3. 投资本金“真实投入、处于风险中”
资金必须实际投入美国“新商业企业”,不得仅停留在个人账户或仅为纸面安排;
投资须“处于风险中(at risk)”,不能保证固定回报或保底返还;
不能以完全有担保、无风险的债权形式替代真实股权/风险投资。
4. 资金来源与路径合法
需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(source of funds),以及从来源地到美国项目账户的**资金路径(path of funds)**清晰可追溯;
常见资金来源包括:工资收入、公司分红、房产出售、股权转让、继承、赠与、合法借款等;
RIA 和后续政策对资金来源、第三方费用、项目方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。
5. 条件绿卡与转为永久绿卡
EB-5 投资模式与类别(直投 / 区域中心 / TEA)
1. 直投(Direct EB-5)
2. 区域中心项目(Regional Center)
投资人将资金投入经 USCIS 指定的 区域中心(Regional Center) 项目
就业创造可通过“经济模型”计算间接与诱导就业,灵活度更高
多数投资人偏向通过区域中心投资 —— 但项目质量差异很大,需要谨慎选择
3. TEA(目标就业区)及“预留签证”(Set-Aside)
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:
第 1 步:前期评估与整体规划
由本所进行专业评估,客户提供基础信息。
输出成果: 书面或口头的初步可行性分析 + 大致时间线 + 风险提示。
第 2 步:项目选择与初步尽职调查(非投资建议)
本所不代替独立的金融顾问,但会从移民合规角度指出关键风险点。
提示: 投资决策本身应由申请人和其独立的财务/投资顾问作出,本所从“能否支持移民申请”的角度进行法律合规审查。
第 3 步:资金来源与路径文件准备(Source & Path of Funds)
这是 EB-5 成败的关键之一。
本所会:
为客户制定 资金来源证明清单:
工资单、税单、银行流水
房产买卖合同、过户文件、收款记录
公司股权转让协议、分红决议及付款记录
继承 / 赠与公证书及相关资金流转证明
合法借款合同、抵押文件、放款与还款记录等
设计“资金路径图”:
本所会把资金来源与路径整理成结构化说明,配合律师意见书提交给移民局,减少因“资金来源不清”导致的 RFE / 拒件风险。
第 4 步:签署项目文件与资金汇出
在确认项目及律师、顾问均无重大法律/合规疑虑的前提下:
第 5 步:I-526 / I-526E 申请递交
目前 RIA 对直投与区域中心案件的表格类型有区分(如 I-526 vs I-526E),本所会根据具体项目与 USCIS 最新规定选择正确类别。
本所负责:
如收到 RFE(补件通知) 或 NOID(拟拒信),本所将:
第 6 步:I-485 调整身份或领馆移民签证
当 I-526 / I-526E 获批且排期允许时,通常有两种路径:
申请人在美国境内:
申请人在境外:
RIA 允许部分 EB-5 申请人在美国境内与 I-526/E 同时递交 I-485,具体可行性需结合签证类别、身份、安全停留时间等综合评估。
第 7 步:I-829 解除条件(Remove Conditions)
I-829 获批后,申请人及其家属转为 正式永久绿卡持有人。
本所可以为 EB-5 客户提供的服务
一对一背景与风险评估
项目合规性审查(移民法律角度)
审阅项目移民文件、商业计划、经济报告
提醒结构性风险与政策风险(不提供证券/投资建议)
资金来源与路径文件规划、审核与整理
制定个性化资金来源清单
设计资金路径说明、准备图表、撰写说明文书
撰写并递交 I-526 / I-526E 与后续申请
准备律师意见书
整理并递交全套申请材料,与 USCIS 沟通
处理 RFE / NOID(如有)
身份衔接与家庭整体规划
I-829解除条件阶段的全程协助
与项目方协同准备就业和运营证明
提交 I-829 并跟进审理进展
风险提示与常见误区
1. “EB-5 就是买房移民”?
不是。
2. “保证回本 / 固定收益”项目要特别警惕
3. 只看收益,不看合规
4. 忽视最新法规与费用变化
常见问题(FAQ)
Q1:EB-5 投资一定会拿回本金吗?
A:法律并不保证本金安全,投资必须“处于风险中”。是否能回本取决于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风险。建议在专业律师和独立金融顾问的共同协助下选择项目。
Q2:EB-5 投资人必须懂英文、参与日常经营吗?
A:直投项目通常需要更高程度的实际经营参与;区域中心项目往往是被动投资,投资人不参与日常管理,但需要理解项目风险和结构。法律上没有要求必须精通英文,但签署文件前应确保完全理解内容。
Q3:人在中国能不能申请 EB-5?
A:可以。
Q4:现在 EB-5 的排期严重吗?
A:排期情况会因 出生国家、投资类别(是否 TEA / 农村 / 基建 set-aside) 等因素而变化,需结合当期签证公告与项目类别评估。本所可以在咨询时提供近期排期趋势解读。
Q5:EB-5 会不会被取消或被其它项目取代?
A:EB-5 多年来经历多次改革与争议,2022 年的 RIA 对项目进行了“重启 + 强化监管”。政策环境可能继续变动,甚至存在改革、费用调整等讨论。当前仍是正式有效的法定移民类别,如有重大变动,需以国会立法与 USCIS 官方公告为准。
本页面仅为 EB-5 项目的一般性介绍,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,也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收益承诺;
EB-5 项目本身具有投资风险,本所不代替持牌金融顾问或证券中介;
美国移民法律、相关法规及政府费用会随时间调整,具体以美国移民局(USCIS)及其他官方渠道的最新信息为准。